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我区高端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调〔2013〕34号)、《关于编制2019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和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计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函》(市规划国土函〔2018〕236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9年石景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落实总量8.83公顷,其中计划新增供应5.12公顷;已供地但未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用地量用地3.71公顷。
(二)用地结构
2019年石景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总量8.83公顷,全部为棚户区安置住房用地。
石景山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二、计划落实方式
1.计划新增供应5.12公顷。
2.已供地但未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用地量用地3.71公顷。
三、计划执行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强沟通,确保计划实施。切实落实区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主体责任,加强前期协调工作,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
(二)科学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节奏,优先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确保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全面落实。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石景山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地块信息
附件
石景山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地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