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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石景山区“大棚房”问题全面彻底清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0 来源:政府办公开科 作者:政府办公开科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根据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19年1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大棚房”三类问题清查工作推进及时、数据准确,现成立石景山区“大棚房”问题全面彻底清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具体情况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完成时限

在继续推进“大棚房”第二、第三类问题全面清查的基础上,以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时现状耕地为底图,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占用耕地违法建设非农设施的问题,进行全覆盖调查,彻底摸清耕地非农化的底数。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下发的2010-2018违法占用耕地项目图斑(包括但不限于)为基本数据,上下结合迅速组织全方位排查,准确全面填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附件2)及《各区直接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问题清查明细表》(附件3),2019年1月29日全部完成清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景山区“大棚房”问题全面彻底清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专班主任:  肖  平    区委常委、副区长

专班副主任:徐咏梅    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局长

 马四虎    区集体经济办主任

成  员: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集体经济办、公安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以街道为单位,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集体经济办和相关单位层层把关,边查、边核、边报,确保信息全面、数据准确、问题无遗漏。2019年1月29日18时前,报送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的“大棚房”全部三类问题清单及区集体经济办主要领导签字的“大棚房”问题清单。


附件: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

      3.各区直接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问题清查明细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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