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石景山区党员干部、市民群众、公众人物、青少年、各行业单位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规范守则教育,推动干部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按照中央文明办工作要求,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行业规范,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石景山区市民文明手册、文明交通出行倡议等相关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以一言一行体现文明素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助力添彩。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园区党工委、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委党校、区社区学院、各街道工委
2.在社区居民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社区居民学习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石景山区市民文明手册等相关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保持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争当创城志愿者”等文明创城实践活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公约,不断提高自身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形成人人争做文明有礼石景山人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3.在各行业和窗口单位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在各行业和窗口单位积极组织学习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引导职工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合规守法意识和诚信规范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率逐年升高。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金牌服务岗创建工作,以规范优质的“零障碍”服务传递文明正能量。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4.在公众人物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组织道德模范、医疗系统知名专家、知名文化文艺工作者及影视工作者、电视台主持人、知名体育明星、劳模、网络大V、知名博主等各类公众人物学习各领域规范守则、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内容,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其发挥先进模范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市民群众为石景山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
5.在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组织青少年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文明行为规范守则等,广泛开展“学守则、见行动、创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切实提高道德修养,做讲文明守规范的好学生。
责任单位:区教委、团区委
二、责任分工
1.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党员干部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推进公众人物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北京榜样、中国好人等先进人物代表学习践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3.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网络大V、知名博主等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4.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区直机关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5.区委党校、区社区学院负责将规范守则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培训学习的课程之中。
6.区教委负责统筹推进青少年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7.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居民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发动社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8.区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
9.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统筹推进宾馆饭店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知名文艺工作者、影视工作者等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0.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医疗卫生系统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医疗系统知名专家、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餐饮门店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
12.区国资委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3.区体育局区负责组织知名体育明星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4.区金融办负责统筹推进金融系统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5.区集体资产监管办负责统筹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党员干部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6.区园区党工委负责发动驻区企业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7.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电视台主持人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8.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劳模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19.团区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20.区文联负责做好知名文艺工作者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21.各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各社区继续做好居民公约征集修改完善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楼道公约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各行各业各类人群的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融入实际融入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有序高效。
2.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要坚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搭建载体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市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发挥青少年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各行业各系统监督自律作用,全面增强规范守则教育实践的针对性、深入性、全面性、趣味性、艺术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浓厚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要认真总结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工作成效,及时报送区文明办。本通知附件内容仅供参考,各单位要更新充实特色学习内容,各系统各行业要认真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部的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于每月25日前统一上报当月活动小结及图片至外网邮箱:sjsqwmb@sina.com。活动照片为JPG或JPEG格式,单张大小在1-2MB之间,每张照片要注明活动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活动主题等,每个主题活动报送3-5张即可。
附件:1.首都市民文明公约
2.石景山区社区居民文明公约
3.石景山区市民文明手册
4.北京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石景山区文明办
2021年4月14日
联系人:王莹 88699863